為了解釋過這種困境,保守派提出了三個方案。然而對Ehrman來說,不是站不住腳,就是保守派為了自圓其說所創造的謬論。
- 聖經「原稿完全無誤」:換句話說,我們現在手邊的聖經是不可靠且可能有誤的。
- 聖經「誤在人為」:聖經本身無誤,但是當人一去解它,錯誤就出現了。
- 雖然聖經抄本之間含有的錯誤歧異,但並不影響教義:但是作者卻嘗試證明,事實剛好相反。
這樣說來,我們對聖經權威的堅持到底在於什麼?我們對聖經的信靠,一定要訴諸「原本」的第一手文獻嗎?我們對聖經啟示的信念,是否只能淪為循環論證或泥漿戰?
「你無法證明上帝存在或不存在,所以我們相信上帝存在。」「你無法證明聖經原本有誤,所以我們堅持聖經原本無誤。」
更正教徒 16世紀為了脫離天主教時能尋找建構神學的支持根基、18-19世紀時擋不住高等批判狂潮,在20世紀初創建了一個至高無上虛擬「原本」來護駕,對我們的信仰難道真的有幫助?
二、「即使原本散軼,但透過經文鑑別,我們正在無限逼近原文?」
經 文鑑別學是一門艱辛的工作,但它也是一門極端世俗的工作。不如一般信徒所天真期待的,我們「確定」或「逼近」聖經原文的工作,其實並沒有什麼神聖的法門。鑑別工作的許多執行前設,不外乎啟蒙時期理性主義的歷史社科邏輯。例如羊皮卷(parchment)在物質文明的進展上,比蒲草紙(papyrus)和裝訂本 (codex)還要原始,咱們的鑑別學者們就認定這對尋找原文是一種「時空優勢」,因此羊皮卷抄本上的內容更為貼近原文。其他諸如:「解釋空間開放的」優於「已具備成熟教 義的」、「文法錯謬或艱澀的讀法」也優於「流暢的」,因為一般是作為後人的傳抄文士會去潤色經文手稿,而非把已經清晰好懂的句子改成不暢的。這就是一種「邏輯優勢」。
經文鑑別的諸多原則,不論是就倫理還是歷史科學的嚴謹度而言,並非在圈內毫無爭議,以致於到了某種程度後,所謂「經文鑑別一定在幫助我們逼近原文」已經不是很確切的講法了。
人們想做到描述上的客觀,可是不可能。我們一直都被迫做出詮釋和選擇,在針尖的或然率上擺盪。
三、經文鑑別,究竟是為了什麼?
兩個世紀以來的聖經科學,究竟是幫助我們尋回使徒性、大公性的基督信仰(the apostolic and catholic faith of Christianity),還是啟蒙科學性的基督信仰(a scientific faith of Christianity)?
對聖經本質靜態的無誤觀,一則最大的挑戰,就是它自身的歷史。以新約正典而言,從成書到確立,經歷過許多個世紀基督信仰群體的認信傳承。在歷史上,卻沒有一個時代的教會所認信的是根據我們所宣稱正在恢復的「聖經新舊約(Hebrew 39卷 + Greek 27卷)原本」。
新約大約成書三百年後,亞他拿修(St. Athanasius)367 A.D.的書信上才保存了將我們今天27本新約書卷列成一個清單的證據,但這並不具備普世性。後來,第三次迦太基會議(397 A.D.和 419 A.D.)讓一些人以為這就是決定新約正典的歷史分野,然而這也不是事實。
直到16世紀宗教改革的一開始,新約正典還是沒有在教義上確立。馬丁路德這位高喊「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的宗教改革家,還曾經質疑雅各書、猶大書、啟示錄、希伯來書的正典性和真確性,想另外用剩下的23卷書當他所推廣的新約正典。
然後為了徹底掀翻天主教底牌,馬丁路德甚至可以將教會從使徒時代以來 、1500多年來承認和使用的舊約聖經-希臘文七十士譯本(LXX,被新約使徒作權威式引用)與拉丁文武加大譯本(Vulgate)-予以廢除,而改用猶太 社群馬索拉文士(Masoretes )9至10世紀所重建的希伯來聖經,作為更正教運動的神聖文本基礎。
我論在堅持「原本無誤」的原則下,執行經文鑑別,甚至可能會傷害我們的信仰。就歷史情感而言,我們就是不可能和教會信仰群體的認信傳承割捨。歷史上各個相信聖經的教會,所認信與捍衛的聖經,就是他們手上的聖經。
而最大的問題就在於,某些書卷在所謂「最終定稿」和大量傳抄前,可能在某個群體中發展及流傳一些時日(以舊約而言甚至數世紀),其間,不斷地有人傳抄、編輯、增刪修補。這樣,這些古典作品「最終定稿」的時空階段點往往難以判斷。更精確的說,如此一刀兩斷的「定稿付梓」所根據的,乃是現代印刷術普及下出版的概念。然而早期文士沒有這樣的觀念。抄寫員是活生生的人,他們不僅是「人肉複印機」,同時還是經文的編纂者、保存者、闡釋者,是這個活生生的傳統的一部份。
例如,古代抄寫者並不認為安插耶穌赦免行淫女子的片段在約翰福音John 7:53-8:11,就犯了啟示錄22:18-19 「不可更動啟示的一字一句」的彌天大錯。說他們如此做是因為體貼作者心意、甚至是受感動將自己視為福音作者群體之一,都不為過。一些書信(彼後、啟示錄)被嚴肅質疑並非使徒(彼得、約翰)之筆,但那是用現代著作權法取忖度古人的時代錯謬(anachronism)。
- 在那時代,自視為福音作者群體之一的使徒門生,使用假名和托名發表「我雅各說…」,只要他自認是本著雅各的精神和教導來這麼寫作,就不構成他良知上的問題。
- 福音書作者在引述耶穌話語時,因為不可避免地要把耶穌的亞蘭文翻成希臘文,充其量也都變成是作者們翻譯和重組後「放回」到耶穌口中的句子。
- 更有甚者,如三卷教牧書信:提前、提後、提多,已有高達九成自由派學者考據認為是遠至二世紀的後人托保羅之名發表,但這亦不影響教會對其正典性的接納。
- 或是拔摩的使徒約翰在啟示錄末段說「不可更動啟示的一字一句」,也是因為他想要在「共同作者」很流行的時代,為自己所領受的預言一字一句負責。
孔子的徒子徒孫們將至聖先師的言行寫成《論語》,柏拉圖將他導師蘇格拉底的格言寫成《對話錄》。在基督信仰最早的五十年間,福音是口傳的。尤其是使徒在世的年間,沒人認為將福音寫成「文字」定稿會比有生命的使徒鮮活的「講論」更有權威。這些使徒,是「在場」的福音見證者。 除了保羅書信是屬於保羅的宣教通訊外,新約各個書卷的寫作,多半是在假使徒、假基督、假先知的教導迭起、初代使徒亦紛紛年邁過世時,才被催生的工程。
原來比起孔子和柏拉圖, 使徒們有更強大的理由不依靠文字。
第一、使徒們大多都不是文筆流暢的高等教育菁英。論造詣,這些販夫走卒、市井小民不比至聖先師和哲學家皇帝的門生。
第二,初代基督教的宣教是疾風烈火般的靈恩運動。它不像近代某些如「激進正統」之類的神學潮流,只是文字運動。
第三、原先信徒普遍認為 耶穌在門徒中間再臨只是一個世代以內的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